香港教育學院聆訊中揭示的學術自由問題
公元二千年,香港大學鬧出了鍾庭耀事件的大風波,當時有網站討論區邀請我担任客席主持,不少網友都批評此事令港大蒙羞,不忍卒睹。其實偶然傷風感冒有何大不了?重要的是有健康的抗疫能力;同樣道理,一個健全的社會也會有大大小小的毛病,重要的是具備自我矯正的機制與能力。港大能夠把鍾庭耀事件拿出來公開聆訊,面對問題,解決問題,總比那些只會掩飾問題的機構優勝。而且,把問題克服了,免疫力也會提高;我們的社會就是這樣一波一波的向前發展邁進。
因此,當我在2006年初(或前一年底)從香港教育學院副院長陸鴻基教授那兒,聽說前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曾要求院方把我辭退的時候,確實大吃一驚。因為陸教授是我非常尊重的前輩學者,何況在無風無浪的當時,他也沒有任何向我這個小輩編造謊言的動機。但另一方面,高級官員因為某些言論問題向院校高層要求「炒」掉其下屬,分明比路祥安要求港大校方約束鍾庭耀的民意調查還要嚴重;羅太作為幹練的高級公務員,干犯此種「天條」,也實在難以置信。再加上我與羅太有過良好的工作關係,她有可能這樣做嗎?可惜我當時與羅太的關係已經陷入低潮,無法向她求證。
在教院風波聆訊期間,我才知悉羅太向教院高層要求對我加以「約束」一事,可能早在2002年底已經發生。從鍾庭耀事件的2000年到2002年底,其間只有兩年,一個嚴重的錯誤竟然已經自我重複,實在可怕。
坦白說,這次事件能否算得上干涉學術自由也是一個大問題。鍾庭耀事件之中,民意調查是否學術研究曾經引起過一番爭論,例如張五常等就批評民調不具學術價值,談不上什麼學術自由問題。如今看來,這並非問題的關鍵。政府官員感興趣的確實不是那些純學術性的東西;筆者惹禍的,也不是在學報或研討會上發表的大塊文章。在這次聆訊裡,我發現我最受到關注的,是2002年底舉辦的一次小班教學研討會(實際上是小型座談會),2003年底在《星島日報》專欄發表的一系列批評教育改革帶來教師沉重壓力的感性小文章,可能還有在2004年與鄭燕祥教授等合辦的一次中小學校長研討會。這一些,都談不上嚴謹的學術性,只代表了一個學界中人對教育問題的關注,發出了一點不同的聲音而已。因此,問題並非干預學術自由,真正的學術自由從來沒有人有興趣干預,要干預的只是學者發表的社會性言論而已。而學者之所以特別受到關注,只不過他們的公信力較高,社會影響力較大而已。鍾庭耀的民調之所以被干預,也應作如是觀。
問題是,如果學者們全都噤若寒蟬,或者一味附和權勢,還有可能造就一個多元化的現代社會嗎?如果沒有學者們的社會良心與異議,政策制訂者又如何檢視其施政的得失呢?幾年來的教育改革的路愈走愈艱難,失誤也愈來愈多,並不是民間的異議太多,而是太少;就算那些稀有的民間的聲音,也得不到在上位者的重視。當政策無法得到充分的反饋(feedback)以作出適當的調節的時候,好意無法變成好事,一個新的措施出台就是一個新的泥淖,教改也就陷入了這幾年間進也不得、退也不得的困境了。
這本來不是什麼高深的智慧,但錯誤在特區政府成立後一而再地重複發生,我們實在不能不深思。羅太已經引退,我無意再加批評,但際此特區政府領導層大換班的時候,實在有必要好好總結這個教訓。如果我們的新局長精英們能夠領略教院風波中的教訓,在高舉「強政厲治」大旗的同時好好塑造我們的管治倫理,多點包容,多點聆聽,則教院聆訊中花掉的幾千萬,還是有一點價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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